该死!
纳尔逊暗恼的低吼了声,显现出不甘的情绪。
因为他知道,随着对方这么一声尖叫,他仗着夜色和错落的建筑所建立的小优势,顿时当然无存。
他和老板,终于暴露在了敌人的面前。
但可以说,纳尔逊仅仅靠着躲藏绕了敌人将近二十分钟,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战果了。
就好比小朋友一起捉迷藏,在规定的区域内,你既要保证不能移动的太快,又要保证在二十多人网格式的搜查中不被发现,实在堪称一件难事。
如果将纳尔逊所进行的逃亡,放在反恐精英或者侠盗猎车这类游戏中的话,那难度一定是地狱级别。
因为,纳尔逊面对的不是已经被设定好程序的npc,而是二十多个想法各异的人!
而既然他们现在暴露了,就意味着,真枪真刀开干的时刻,即将就要到来了。
在听到身后声音的一刹那,纳尔逊就反应极快的在原地转了个身,一下子掏出了别在腰间的勃朗宁手枪。
感谢胡继南对他孜孜不倦的射击训练,要不然,他可连怎么握枪都不会。
但此时此刻,他已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少年,而是经过了血与火的成长。
就当站在路灯下的金发青年打算呼朋唤友之时,纳尔逊悄然间便扣下了扳机,而后迅速再一上膛,又一次扣动。
噗!
砰!
前后两道刺耳的声音响起,随之而出现的,是一片黑暗。
金发青年头顶的路灯灯泡,被纳尔逊极为精准的打碎,落了一地的碎片。
而高呼的金发青年,此时却已倒在了血泊之中,完全丧失了再次高喊的能力。
脸色苍白的老板,一时间皱起了眉,担心道:
“你不会把人杀了吧?”
纳尔逊此时的面色很冷酷,淡淡道:
“不要紧,我没打中他要害,只要救护车来的及时,在床上躺三个月后,他依旧会活蹦乱跳的...”
他作出的解释,让老板稍微放下了心。
但纳尔逊却并未有半分轻松之意。
因为他知道,原本被分散开的敌人们,一定会听到金发青年的吼叫以及枪声。
他们不会再在别处瞎转悠,而是会一窝蜂的都向餐馆南边奔来,形成一张更加紧密的网—
一张妄图将纳尔逊和老板绞死的网。
但纳尔逊岂会让对方如愿?
他虽然还很年轻,但到目前为止,还从没有说在哪件事上失败过。
今夜他既然决定要救老板一命,那么,对方就要有面对一个劲敌的准备—
人挡杀人,佛挡杀佛!
他四下打量了一下,听着由远至近的脚步声,低声道:
“走吧,我们要在他们的网围好之前,杀出去!”
......
平常人这一生,能高调地霸气外漏的机会,其实很少。
所以,我们常常会听到有人把一件事吹上几年甚至一辈子,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曾在某件事上大出风头,曾经很牛逼过。
而对此时行色匆匆,穿梭在街角的纳尔逊来说,现在他所做的,可以算作一件极为牛逼的事—
以一人对几十人而不落下风,甚至还把对方干掉了十多个!
这绝对是一件可以吹嘘一辈子的经历。
但纳尔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这种想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