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这是事实,我敢认
重生前的李自牧或许不敢,但现在的他敢。自己都已经重活了一回,还有什么不敢的。
竹曦死的那晚,他想通了所有。竹曦从头到尾要的就是一份肯定的爱,不论何时都会偏向他的爱。
只要自己愿意给,就能把竹曦拉出泥沼。这一刻他等了太久,从上一世等到这一世。
刘世文扯着嘴角,笑得猖獗。周遭的议论声渐起,无数双眼睛盯着这个方向。
“为什么不敢?”李自牧也笑了,“我爱他。”
随即松开刘世文的衣领,慢慢直起身,拍了拍身上的落尘:“我爱他,这是事实,我敢认。”
就是这么光明磊落,上一世他总把这份感情藏着掖着,就像见不得光而枯萎的花,原本可以绽放在旷野之下。
当他想再次浇灌它的时候,却发现黑暗滋生出的毒虫早已啃食完根茎,为时已晚。
他想说,他必须说。
说出的那一刻,李自牧觉得自己轻松至极。积压在胸口令他喘不过气的郁结,反而开始消散。刘世文以为他不敢认,事实上他太想认了,竹曦是值得被爱的,李自牧想让他知道这一点。
刘世文瘫软在地上,疼痛让他呲牙咧嘴地抽搐,他笑不出来了。因为他觉得李自牧是个疯子,人疯了才会站在错误的一边。
他在口中呢喃:“疯……疯子……”
又顺着李自牧的视线看见躲在阴影里的竹曦,疯子配傻子,当真是绝配!
竹曦吃惊地望着躺在地上的刘世文,与方才说“爱他”的李自牧,觉得多少是有些不可思议了。
欺负自己的刘世文,李自牧替他打了,不光如此,还承认这段看似没头没尾的感情。
这个与他只有几面之缘的男人,居然知道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,就像别人口中救苦救难的神仙,神仙真的存在吗?
竹曦跌跌撞撞走了十多年的路,什么肮脏的事他没见过,但独独没有遇见过好心眼的神仙。竹曦想,若是世上真的有神仙,就应该是李自牧这样的。
一旁的兰君看了一场好戏,眯起眼上下打量竹曦。
兰君很好奇,就是这么一个从前默默无闻的人,他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,能让堂堂大将军做到如此地步。
除了长得像那人……
难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吗?兰君默默后退两步,打开折扇挡住了半张脸。这件事,他并不想掺和。
在场的食客被酒楼老板驱散开来,不少人看得不明所以,起因经过结果还得等拼凑过后才能完整,不过还真称得上是一出好戏。
酒楼老板捏了一把汗,两位都不敢得罪,只得叫人将刘公子擡去医馆。闹哄哄走了一大批人,李自牧才与竹曦和兰君二人离开了酒楼。
竹曦一直默不作声地跟在李自牧身后,将军替他报了仇,他理应高兴。但李自牧说爱他,他觉得自己受不起。
天色已然不早,再不回去,恐怕楼主还真要追究。兰君领着竹曦与李自牧道别,加快脚步赶回浮香楼。
李自牧送走他们二人一转身,迎面便撞见一脸阴沉的陈信。陈信是个办事快的,今夜便查到了这里,谁知看到的竟然是刚刚那一幕。
“将军,这就是你让我查的目的?”陈信顺了口气,免得被气晕,“还有,我说的小嫂子……那是姑娘吗……唉!”
陈信没给李自牧开口的机会,继续不停嘴。
“那个穿红衣服的,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!还是个男人,将军你还爱他?你确定自己没被骗吗?”
陈信以为这些日子把李自牧迷得七荤八素的人是兰君。方才刘世文只说,对方是个小倌。
兰君与竹曦站在一起,谁都会觉得,那个引得两人“争风吃醋”的小倌会是兰君,而不是裹了身黑,站在阴影里的竹曦。
竹曦戴着兜帽,陈信也没看清他的脸。
李自牧有些措手不及。若是他早知道今日就会遇上刘世文,他压根就不必让陈信去查。陈信不但查到了,还是前后脚的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