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草莓糯米团子
或许是有了盼头,外加仁寿堂的大夫妙手回春,以及四个月来每天坚持运动的效果,总之仅又过了一天,除了还有轻微的咳嗽外,安向晨的感冒已经好了大半,不影响正常生活。
方臻是想让安向晨彻底好全了再回家,安向晨却嫌住在客栈要花钱,嚷嚷着非要现在就回家。
有人贴心帮他省钱,方臻自然乐意,两人当即收拾了包袱退房,牵着大红在东西两市逛了起来,趁着有空把上次没置办的年货补充补充。
说到年货,早在腊月初,他们就心急置办了一批。但年货也分耐存放的和容易变质的,正好还有两天就要过年,置办些鲜肉一类的倒是时间刚刚好。
他们原本的计划就是这样的,安向晨的这场病,对原定计划是一点儿没耽误。
安向晨大病初愈,方臻担心屋外的冷风将他的感冒又给吹严重了,便将来时给他穿戴的那些装备,一件都没落下地套上,弄得安向晨看上去像个年娃娃。
安向晨本来就长得唇红齿白,秀色可餐,被方臻裹成年娃娃后,臃肿的衣服衬得他的脸似乎都圆润了不少,让他看上去还像十五六岁挂着奶膘没长开似的,平添了几分俏皮可爱。
方臻看着眼前的人满意极了,他没见过安向晨奶娃娃时的长相,今天算是过了眼瘾。看来安向晨也不是从小美到大,至少小时候,还是可爱居多一点儿,说不定还是个圆乎乎的糯米团子,还是草莓馅的那种,从米白色里透出一点儿粉红。
“我想吃糯米团子了。”方臻砸吧两下嘴,在安向晨疑惑无辜的表情中,拉着人往卖点心的摊子前走。
“大哥,有没有草莓馅的糯米团子?”方臻开口问道。
在环山县这种小地方,水果种类少得可怜,除了耐旱易存活的树种,种出来全天下啥时候都有得卖的苹果,其他的水果不仅贵,还轻易见不着。
冬季虽然是吃草莓的好季节,但环山县普通百姓,甚至很多连草莓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,哪里还有那个闲钱把它加入各种食材中,做成小吃出来卖呢。
“没啦没啦,俺小本生意,哪能买得起草莓哩?”摊主挥挥手,不打算做方臻的生意了。
“草莓馅的糯米团子?”安向晨重复着方臻的话,这种团子他也不曾吃过。
在家中时,男子要有男子的样子,安向晨虽喜甜食,娘亲却教导他,说糕点是女人才爱贪嘴的吃食,尤其是甜食,他不能多吃,免得被人看见,笑话他女气。
想到这儿,安向晨低头抿嘴笑了下,他记得方臻每次来环山县,可都要带些各式的糕点回家,陪着他一起吃。
不足巴掌大的糕点,方臻两只一捏丢进口中,还要“嗯嗯嗯”地边嚼边称赞味美。
方臻就算吃再多的点心,做出再轻柔的动作,也不曾显露出丝毫的女气,可见娘亲这些规矩,是全然没有道理的。
不过是那些文人瞎讲究,自己气概不足,便想着法硬要设置许多的条条框框来限制众人,让大家都不许做,以此掩盖自身的无能。
他这样想,越发欣赏起方臻的落落大方,深觉如方臻这般不拘泥于某些不必要的小节,坦坦荡荡,才算是真正的男子气概。
“没有啊……要不这样大哥,草莓我出,你给我做一份呗?”方臻跟卖团子的摊主商量,他一早就看见了,在他说草莓馅团子时,安向晨不自觉咽了下口水。
“俺一份菜团子八文钱,你自己出馅料,就算你四文钱。”摊主还价,“不能再少啦。”
“一份团子有几个?”这糯米团子个头不大,和汤圆差不多,如果分量太少的话不仅不划算,还不够他塞牙缝的。
“六个。”
“行,那你等一会儿,我现在去买草莓。”方臻跟摊主交代一声,拉着安向晨开始找水果铺子,终于在一家高档铺子中,买到了草莓。
他家草莓很新鲜,应该是没全熟的时候就摘下来往环山县运,一路上给它做好措施,让它到达铺子时,刚好成熟。
不过也因此,价格很是昂贵。一斤草莓,竟然要五两银子!
五两银子不是小数目,够仁寿堂的大夫出一次诊,够方立一家小半年的所有开销。
“不如算了吧。”安向晨也觉得这价格太贵,不想让方臻乱花钱。
他现在用的一套文房四宝,才不到二两银子,一斤草莓,竟够他买两套还有多。
况且笔墨省着用也能用很长一段时间,草莓却总共没多少颗,一口吃下去,就什么也没有了。
他们实在不该贪这顿口腹之欲。
即便是对价格不怎么敏感的方臻,其实也嫌贵。但他一想一年也就吃这一次,咬咬牙大手一挥,买了一斤。
“你……”安向晨对他此举有些生气,可钱是方臻的,想怎么花是方臻的事,他还欠着方臻不少钱呢,哪里有立场干涉方臻用钱的决定。
“马上过年了,就吃一次。”方臻搬出过年来开导安向晨,给他抚平了紧皱的眉头。
“你既下了决定,又何必问我?”安向晨瞧着布兜子里为数不多的草莓,第一次生出些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的感慨。
“别看了,你再看它也不能自己变多。”方臻哥俩好地揽住安向晨的肩头,带他在店里转了转,想买些其他水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