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我真的不想奋斗13
沈煜一旦下定了决心,就再没了那些顾虑衡量,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。
他最近日子过得十分不错,许是乔莫凡将他那句“个子矮”听到了心里,天天让府上做好东西,或是差人给他送来,或是派车来接他,短短一个月的工夫,他还真长高了点儿。
那天从泾阳山回来后,沈煜和乔莫凡的婚事就正式提上了日程。
康逊得知后一晚上没睡好,之后就拉着他每日坐诊,最近已经刷了两千多积分了。
沈煜投桃报李,用一千积分兑了一张麻沸散的方子,谎称是从杂货铺淘换来的,康逊也没怀疑,毕竟这东西在南冥国早就研制出来了,只是那边从来都只售卖药粉。
对康逊来说,这方子比什么金银财宝都贵重,把着这方子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只下金蛋的母鸡。
他本来就看重这个徒弟,如今更是尽心竭力地带着他,搞得两个向来宽和的儿子都有些冒酸气了。
沈煜想到两个师兄明明有些介意又强装不在意的模样就想笑。
不过,这里的师徒关系确实和上辈子不一样,在东牧,吃穿用度都是师父负责,偶尔还能得几个零花钱。而上辈子,当初他要不是跟着自己的老师,又是在本校的附属医院,实习还要倒贴钱呢。
沈煜盯着晃荡的车帘有些出神。
老师——感觉好久没有想起您了呢!
事情已经过去快五年了,沈煜至今仍然无法摆脱心头的梦魇。
他当初一意孤行,只想验证自己的猜测,自觉把握住了一个绝无仅有的实验机会,所以不顾恩师的劝阻,进行了那次颠覆了自己人生的手术。
手术成功了,他把只存在于理论和概念的猜测变为了现实!
“医学鬼才”“破冰者”“逆伦者”“潘多拉”,赞誉和诘难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淹没了他。
彼时,他内心极度煎熬,恩师的惨死耗尽了他所有的心力。
多么讽刺,杀人者成为了干国备案的特殊人才,附属医院一跃成为全球医学界的领头羊,而他则成为了世人眼中开创先河的鼻祖,恩师的死在那时甚至没溅起一滴水花。
他的老师本来在干国也是泰斗级的人物,现在这一切却全被他一手带出来的学生毁了,别人提到盛教授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——
哦,沈煜的老师啊,这人运气可真好。
不会有人说,这人的医术有多高明,医德有多高尚,成就有多辉煌、多瞩目!
只因为恩师对那次手术提出了反对意见。
没有人在意盛教授是唯一一个和他进手术室的人,甚至在得知在患者突然陷入狂暴时,那个为医学奉献了一辈子的老大夫将他年轻的学生挡在了身后,还会说上一句,幸好沈医生没事。
性命,事业,名声,全都被他毁了,也难怪师母会避而不见。
如果不是来到了这里,他恐怕一辈子都会窝在疗养院里吧!
而今,那种哀恸依然稳稳地扎根在他的心底,只是上面却长满了野望。
老师,我厚着脸皮从医了!
……
“沈郎君,好像有人出事了!”
沈煜撩开车帘,看到有个人倒在路边,一个小厮正在一旁呼救,周围还围了一圈看热闹的。
“停车!”
系统也适时地发布任务:“救活醉汉,奖励一千积分。”
沈煜心里诧异,最近这段时间任务做了不少,他也大体弄明白了积分体系,一般来说,小病小灾的5-50积分不等,稍微严重一点的能有个百八十分,此前最多的一次还是从谢家那位外嫁女那赚的。
也就是说,情况越严重获取的积分就越多,也许和这人的社会影响力也有些关系,只是这一点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验证。
……
因着路上的这一点变故,沈煜到乔府的时候已经是酉时末了,远远地就看到一个身影在廊下等着,沈煜加快了脚步,走到近前触了一下他的手,发现果然是凉的。
沈煜揽着他的肩往里走,数落道:“秋日寒凉,怎么还在门口等?”
乔莫凡不以为忤,他就是要沈煜心疼,唯有如此,他才会按时上门来,而且,对沈煜这样的态度还挺受用的。
他转移话题道:“怎么这么晚才过来,幸好今天吃锅子,否则早就凉了。”
乔莫凡耸了耸鼻子,觉得味道不大对,霎时顿住了脚步,“你和人吃酒了?”
沈煜:“……”少爷什么都好,就是掌控欲太强,换个人估计都受不了乔莫凡的性子。
沈煜将来时的事情说与他听:“路上遇到了大同商行的钱老板,要不是我,他怕是得醉死在路边。我身上味道很重吗?”沈煜擡起袖子闻了闻,发现确实有些味道,他闻了一路估计是免疫了。
想到钱家和那一身的酒臭味,沈煜也有些受不了了,他说:“我先去洗洗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