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惯了撒撒娇就可以得到宠爱的她,又靠着“撒娇”的手段,得到了许多“爱情”。
一个娇生惯养的人,自然不会被传统的“道德”束缚。
完全没有道德束缚的爱情,是被我加上引号的原因。
她始终觉得,自己天生就该拥有最好的东西。
可笑的是,盲目的自信,却换来了她所遇到的男人,对她的初心,大多都只是玩玩而已。
好在她也不是特别在乎,伤过痛过之后不久,又会毅然决然地投入到下一段感情之中。
因为她的“伤痛”,来自于不能“征服”。
从来都是她玩别人,怎么可能允许别人玩她?
但在“下一个更好玩”的原则支撑下,情伤便也不再显得有多么难熬。
虽然认识我时,她刚大学毕业不久。
但别看她才“入警”不过半年,却早在“狼多肉少”的环境里,与许多人有了故事。
她给我描述这种感觉时,我突然就想到了高中时,那个初入“文科班”时的自己。
“猪刚鬓”进了“盘丝洞”,“心猿意马”实属正常。
所谓志同道合,不过如此。
那一瞬间,我便把她当成了女版的自己。
彼时的她,除了诸多“花边”之外,还深陷于一段求而不得的感情。
她“爱”上了自己当学员时的“教官”。
女追男,隔层纱,轻而易举。
却在“在一起”之后,突然接到了一个女生的电话,言语里只表达着一层意思:“我是他的正牌女友,你俩的几个月,抵不过我俩七、八年的感情。他只是玩玩你而已,别太当真。不信的话,我可以等。”
她当然不信。但问来的结果,是立刻便成为了“被抛弃”者。
就在她彻底地放开自己,由着性子去“惑乱众生”之时,那个“教官”,却又在命运的安排下,忽然被分配到了“q”市下属的某个县里工作。
又充分了解了“包子”的背景后,重新对其展开了追求。
感动之余,“包子”不惜央求着自己的妈妈,自掏腰包拿出两万块钱来,交给了自己的爸爸,以图能帮那个“教官”调转回市里,也即是自己的身边。
但他的父亲相对清廉,极爱羽翼。
再加上爱女心切,不免对“教官”的动机,很是怀疑。
因此调转一事,也就被他有意地搁置下来。
果然在“考察”期间,不出意外地发生了意外。
“包子”在一次没打招呼的前提下,偷跑去县里看望“教官”。
没想到,本想着要给“情郎”一个“惊喜”的她,却给自己带来了“惊吓”。
时值午休,推开寝室的门后,她看到的是自己的“情郎”,怀里正抱着别的女人,挤在那张她也曾睡过的单人床上。
后来她才知道,那个被“教官”抱着的女人,便是那个给她打过电话的女人。
原来“教官”与她的前女友,从未分手。
听到这些时,我自然十分愤慨。
可愤慨之余,又不免心生惭愧。
细想我所做过之事,似乎与这个教官如出一辙!
只是被我伤过的那些女孩,又该去找谁诉说呢?
不过想到“包子”后来的生活,也不是十分“纯洁”之后,我心中的愧疚之意,忽然又没来由地淡了几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