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肘子这么一说道理就明白了,现在咱们问题的根儿就不再取弃上面,而在于先闹清楚再说。”老赤日这下算是找到撑腰的了:“就好比甲骨文上记录的东西,要是认为内容太过于残暴迷信,就把它们给毁了,肘子说的这些学问,可就没处研究去了。”
“对,其实甲骨文里有很多文字,我们在现代汉字里是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文字,但是我们可以通过‘六书’构字的方法,去解读出其含义。能够做到这些就够了,说什么封建迷信,其实还是犯了现代人研究历史的时候常常犯的错误,就好比小苗去指责欧几里得没有证明三等分角不可能一样,恰恰属于没有用辩证的观点去研究历史问题的表现。”
“肘子来走一个。”老赤日举起了酒杯:“还是跟你交流起来舒心!”
乡下吃饭比较晚,加上大家边吃边聊,吃饭的时间就比较长,不一会儿粮站外面就有了动静。
“这是什么声音”李一佳问道。
“大家在外面准备跳月亮了。”麦小苗说道。
“什么是跳月亮”
“走吧,我带你去一看就知道了。”
“那我们也去吧”周至跟阿紫说道:“我去拿吉他。”
“好!”吉列阿比笑道:“留他们喝酒的继续喝酒,我们跳舞去!”
跳月在周至的理解里就是最早期的“广场舞”,清代赵翼《檐曝杂记边.郡风俗》:“粤西士民及滇、黔苗、倮风俗,大概皆淳朴.每春月趁墟唱歌,男女各坐一边,其歌皆男女相悦之词。其不合者,亦有歌拒之,如‘你爱我,我不爱你’之类。若两相悦,则歌毕辄携手就酒棚,并坐而饮,彼此各赠物以定情,订期相会,甚有酒后即潜入山洞中相昵者。”
而陈鼎在《黔游记》也记录道:“跳月为婚者,立标于野,大会男女。男吹芦笙于前,女振金铎于后,盘旋跳舞,各有行列。讴歌互答,有洽于心即奔之。越月送归母家,然后遣媒妁、请聘价等。”
所以从文献上看,跳月舞最初其实是一种流行在苗、彝等少数民族的婚姻礼俗。他们自古即有通过“跳月”这种集体活动,让各村寨男女青年酣歌狂舞,各择所欢,之后始遣媒论婚嫁让互相选择配偶的风俗。
具体的日期和音乐舞蹈形式,《续文献通考乐考十》引清代田雯《黔书》记录,是“每岁孟春,苗倮之男女,相率跳月,男吹笙于前以为导,女振铃以应之。”
陆次云的文章《跳月记》则开宗明义:“苗倮人之婚礼,曰跳月。跳月者,及春而跳舞求偶也。”
彝族的跳月舞里,则以阿细跳月最为有名,在阿细语中称为“嘎斯比”,意为“欢乐跳”。
它是彝族代表性的民族民间舞蹈,因多在月光下的篝火旁起舞,故名“阿细跳月”。
阿细跳月参加者少则十几人,多则上千人,多在祭祀、节日、盛典时表演,它集歌、舞、乐于一体,有规范的舞步和套路,具有较强的自发性、自娱性和群众性。
“哟,这么多人呢!”李一佳来到门口的时候,发现路灯下已经聚集起了大大小小几十个人,还有一支乐队,拿着各种在李一佳看来稀奇古怪的乐器,没有乐器的则以有节奏的掌声伴奏,围着一圈,做着整齐的舞蹈动作。